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第二批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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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商法字犤2004犦第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犤2003犦23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现决定第二批废止我局发布的44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第二批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第二批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一、企业登记管理1.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12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公布2.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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