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城市信用社在海西地区已初具规模,它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城市信用社在自身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具备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能力,还存在和需要解决哪些问题,为此,我们对全州的城信社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自1993年3月我州设立第一家城市信用社以来,目前已发展到了4家,它们是德令哈鸿业、格尔木昆仑、茫崖、乌兰亨通城市信用社,下设服务站6个,从业人员70名,其中由人民银行派出管理人员2人,招聘47人,临时工4人。这四家社中除了乌兰亨通城信社还在筹建期以外,其他三个社都已正式开业。 截止1995年6月底,全州城市信用社各项存款3873.9万元,存款户6442户,其中城镇居民储蓄1696.2万元,定期占51%。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各项存款增长62.7%,比今年年初增长了38.2%;各项贷款1924.7万元,比去年同期和今年年初分别增长了45.8%和32.2%,其中集体企业贷款1455.9万元,个体贷款468.8万元,同业拆借1510万元,拆出1170万元,拆入340万元,其它投资165.6万元,存放银行款722万元,资金的平均运用为75.1%;吸收股金245.3万元,集体股82.1万元,个体股163.2万元,股金最高的社已达到117万元,最低的只有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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