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区域金融安全网构建与地方政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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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旭,陈敏.论新型区域金融安全网构建与地方政府职责[J].全国商情,2007(2):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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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旭 陈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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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山东青岛266071(张旭),山东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山东淄博255012(陈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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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四大银行在我国区域金融结构中的垄断地位已被打破,以四大商业大银行为主体、中小银行机构参与竞争的银行体系逐步形成,传统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区域金融安全网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当前,应逐步完善以中小银行机构为核心的新的区域金融安全网,将地方政府管理纳入事前防范体系;重点构建事后处理体系,建立同业救助基金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以有效化解金融结构变迁中的区域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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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结构变迁 区域金融安全网 框架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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