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国际审计和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围绕如何提高审计人员评估风险、发现舞弊的能力,对现行审计风险准则作了一系列的重大修订,要求从审计2004年12月15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财务报表起,执行新风险准则及相应修订发布的其他准则。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与以前准则相比有重大实质性变化,在新的准则中审计风险被定义为“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发表不适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是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的综合风险,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而在旧准则中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从理论上看该模型并无不妥,但实务操作难度很大。改变后的审计风险模型让审计人员从更高的层次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实施审计程序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依据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水平确定并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便把检查风险降到一个可以接受的低水平。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是如何改进审计风险的评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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