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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于5月20日正式颁布。其中新增加了“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时,必要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以及“教育收费”等方面内容。 北京市物价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听证会召开得是否成功,听证会代表的构成、比例、素质和产生方法是关键因素。因此,新实施的《细则》在这些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补充规定,每次听证会代表总人数从过去的30人左右减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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