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债券发展现状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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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靖.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债券发展现状与思考[J].金融经济(湖南),2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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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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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 长沙,4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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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三年以来,长沙符合相关条件的金融机构陆续发行了专项用于小微企业、“三农”贷款的金融债券(下文简称专项金融债).
一、专项金融债券现状
这几年来,地方法人机构发展速度较快,资本压力相对较大,而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按政策规定获准发行专项金融债的金融机构该债项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允许在分子项中扣除,不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而且发放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按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还将适当提高,因而具有节约资本的作用,对金融机构而言具有较大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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