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递延法转为负债法的处理 |
| |
引用本文: | 李健.所得税会计递延法转为负债法的处理[J].税收征纳,2001(5):29-29. |
| |
作者姓名: | 李健 |
| |
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 |
| |
摘 要: |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有递延法和负债法两种方法。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一般按递延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制发的《企业会计准则&;#215;号-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中采纳了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即负债法。这就涉及到递延法转换为负债法的会计处理。
|
关 键 词: | 企业 所得税 会计处理 递延法 负债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