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无论是集团总部本身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成员公司,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理财目标,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因为公司是出资人的公司,公司的目标就是出资人的利益目标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尽管集团总部复杂的组织结构中有复杂多样的利益主体,且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但无论各利益主体之间发生什么样的利益冲突,其他利益主体(包括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的利益最终都要服从于出资人的利益。因此,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实现出资人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成为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了这个目标就必须采取有效的财务管理方法。而目前我国众多企业集团中存在着财权多层次分割的过度分散与失控、信息不能及时充分共享、利益互不兼容的多级法人治理结构、成员企业目标的逆向选择、竞争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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