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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两轨制”引发的问题——以云南部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为例
引用本文:金璟,李永前,起建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两轨制”引发的问题——以云南部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为例[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3(1):415-417.
作者姓名:金璟  李永前  起建凌
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模式研究”(10XMZ050)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维持其基本生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国部分贫困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标准和最低生活补助的发放标准在保障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并不统一——即执行"两轨制"。"两轨制"在制度执行初期确实曾经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也因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随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健全,适时统一标准,有利于这些地区农村最低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中图分类号:C913.7

关 键 词: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两轨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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