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KTV投诉事项逐渐增加,大部分投诉事项由“谢绝自带酒水”引起。作者对KTV消费投诉处理及“谢绝自带酒水”合法性问题进行一番梳理,认为该类消费纠纷应该由文化主管部门处理,投诉人应至文化主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符合法定程序。对投诉人认为KTV店堂告示“谢绝自带酒水”的格式条款无效问题,对于充分竞争的KTV行业而言,经营者不处于垄断优势,KTV“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作为一种等待回应的要约行为,事先向消费者履行了告知义务,依法保证了对方知情权,其行为本身合法,消费者完全可以进行利益衡量,选择接受与不接受服务的权利,如消费者仍选择消费,足以证明双方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生效。这对执法人员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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