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重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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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前进.评《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重构论》[J].林业经济,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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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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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 北京100714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巡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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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遍布9省(区)的国有林区,不仅是我国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而且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在我国林业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有林区开发建设50多年来,形成了以木材生产为核心的森林工业体系,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是历史。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有林区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发展道路,以及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困难。随着可采森林资源日益枯竭,其现行的发展方式和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国有林区陷入了发展困境。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国有林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种种困难中走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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