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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专”并用:法律史学教研模式刍议
引用本文:张雷.“通”“专”并用:法律史学教研模式刍议[J].魅力中国,2009(32).
作者姓名:张雷
作者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政法系
摘    要:自近代中国法律史学科初创,法律史学研究取得了骄人成绩,但也出现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研究者具有通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即研究对象要广博、搜集史料要广泛、具有贯通的历史知识、世界性眼光、多学科知识并用等。此外,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具备部门法知识并能采取精当的研究法、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主攻领域等也有助于法律史学研究与教学的深化。

关 键 词:法律史学  通识  专精  跨学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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