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预算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订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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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杰云.现行《预算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订建议[J].改革与战略,2005(1):98-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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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杰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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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财政厅,广西,南宁,53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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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及1995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预算管理基本法,它明确规定了包括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审批、监督在内的预算管理的基本制度,为我国依法理财、依法治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并促进了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逐步构建。《预算法》的体制性、制度性缺陷已日渐显露,越来越难以适应预算管理对法律的规范要求,亟须进一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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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法 问题 修订 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2-736x(2005)01-009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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