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步的一次重大实验——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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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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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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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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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关系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 实验 会议决定 跨省就业 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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