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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制建设对WTO规则的接受
引用本文:程波.论我国法制建设对WTO规则的接受[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3,10(6).
作者姓名:程波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系,湖南长沙,410205
摘    要:WTO规则的制定机制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主的决策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使我国法律制度融入WTO规则体系,可能比回避和置身在WTO制度框架外更有利于维护中国的根本利益.近年来WTO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实践,说明接受WTO规则的国际保障从自发性走向机制性的发展是成功的.在接受WTO规则进行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制变革时,需要认真地对待WTO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它的发展趋势.必须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确立法律制度的权威.必须合理地利用WTO规则,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必须树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确证中国法制建设的价值取向,从而形成对中国法制建设的积极回应,以换取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任.

关 键 词:接受WTO规则  国际保障  法律原则  法制建设

On Chines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Accepting WTO Rul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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