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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计算与核算
引用本文:唐敬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计算与核算[J].中国农业会计,2014(5):64-64.
作者姓名:唐敬国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源县大张庄镇农经站
摘    要:盈余分配方式的不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的根本区别.本文根据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实例与大家共同探讨合作社盈余分配的计算与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具体说,盈余分配的顺序如下:①弥补亏损;②提取盈余公积;③盈余返还;④剩余盈余分配.盈余分配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各项分配”主要用于核算如下事项: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的盈余;按比例分配的剩余盈余.“未分配盈余”主要用于核算全年实现的盈余,净亏损,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年终,“各项分配”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盈余”科目,“各项分配”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盈余”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盈余,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盈余分配  核算  提取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农村集体经济  科目余额  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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