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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树立《工会法》的权威
引用本文:卢丽莉.应树立《工会法》的权威[J].中国工会财会,2000(4).
作者姓名:卢丽莉
作者单位:浙江省磐安县总工会
摘    要:《工会法》对工会经费的规定过于简单 ,缺乏很多必备的条款 ,特别是缺乏“法律责任”的章节 ,对违反《工会法》 ,不依法拨交工会经费的行为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没有任何条款规定 ,失去了法律的强制性效力 ,使《工会法》陷于苍白无力的境地 ,被人戏称为“软法”、“棉花法”。为解决工会在收缴工会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曾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 ,规定对逾期不交工会经费的单位 ,工会应及时进行催缴 ,经屡次催缴无效的由县(区)工会以文件正式通知缴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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