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财政、金融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经济
经济计划与管理
经济学
旅游经济
贸易经济
农业经济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学报及综合类
邮电经济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并村后的集体资产不能随意处置
摘 要:
重庆市铜梁县全德镇某村干部来信称:我村于去年8月份由上级政府宣布撤村,指派了新的临时负责人,对资产进行了清理。11月我召集原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研究决定,卖了一幢原村办公室危房,当时买卖双方签了协议,也有村民代表和干部签字。不到半月,有人告到政府,说我违规操作,交易没有经过新村的村民代表,我认为我们原村委会届期并没有结束,应该有权对集体资产进行处置。
关 键 词:
集体资产
处置
随意
村民代表
村干部
买卖双方
违规操作
铜梁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