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在题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节中,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如下规定:“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仅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止与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反复阅读这段言简意赅的表述,出乎笔者意料的是,“计量基础”、“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等原本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专业术语”却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规定中频繁出现,十分抢眼,这表明质量技术监督与知识产权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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