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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哪些所得应交所得税
摘    要:一、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按月扣除费用标准为800元。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此外,下列项目也不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3.托儿补助费;4.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午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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