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誉的会计处理与国际惯例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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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萍华,宋在科.我国商誉的会计处理与国际惯例的比较[J].中国经济评论,2003,3(8):258-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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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萍华 宋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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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誉”价值是指企业合并时投资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我国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列作“合并价差”。从内容来看,合并价差实际包括二部分内容:(1)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2)商誉。另外,《投资》准则中对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拥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之间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单独核算,并在一定期限内分摊。从内容分析,《投资》准则中的“股权投资差额”即是合并报表中“合并价差”项目,遣一项目在我国会计处理中与国际惯例不一致是主要因素是对商誉没有进行单独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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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誉 计量 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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