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贷款是否可用作保障房回购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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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亚光.土地储备贷款是否可用作保障房回购资金[J].中国地产市场,2012(5):9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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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亚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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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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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A市政府计划供地8.5公顷,建设2800套保障房,划拨方式供应。B开发公司有意向为市政府承建保障房。经过洽谈后,双方签订协议如下:B公司取得该住宅用地使用权,房屋竣工后,市政府回购该保障房。由于B公司担心市政府回购资金无保障,于是提出将政府的两宗储备土地进行抵押贷款,用贷款作为回购资金。房屋建成后,市政府果然出现财政困难,于是责成土地储备中心办理贷款事宜。然而金融部门却告知贷款使用方向不符合要求,不予贷款,回购资金迟迟无法落实。B公司于是诉政府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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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抵押贷款 土地储备 保障 资金 政府计划 市政府 住宅用地 金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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