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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探路地方债
作者姓名:李承明
摘    要:
财政部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上海市政府发行的71亿地方政府债券在11月15日完成招标后,于11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继上海之后,广东省和浙江省将跟进,分别于11月18日和21日招标发行总额69亿元和67亿元地方政

关 键 词: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债  发债规模  债券发行  开始发行  浙江省  广东省  财政部  财政收入  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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