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虚开收购凭证偷税案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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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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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射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是江苏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轧花厂,于2001年8月31日经批准以等额资产带等额债务即零资产出售的改制形式,由轧花厂的职工48人自愿入股。募集股金,于2001年9月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组建。注册资金300万元,法人代表朱某,占股份的70%。经营范围:耔棉收购、加工及皮棉、短绒销售等。该单位于2001年9月到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随即被批准。2001、2002年度经地税局核准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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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购凭证 偷税案 2001年8月 2001年9月 查处 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 改制形式 资产出售 登记注册 工商部门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税务登记 国税机关 轧花厂 射阳县 江苏省 300 地税局 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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