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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县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做法
引用本文:吴崚,许经勇.龙海县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做法[J].农业经济,1982(6).
作者姓名:吴崚  许经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经所 (吴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经所(许经勇)
摘    要:龙海县位于福建省南部九龙江下游,是全省有名的粮食高产县,也是重要的商品粮、油、猪基地县之一。这里盛产稻谷、花生、甘蔗、水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1981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1.6亿斤,油料430万斤,生猪17.6万头,水产品50多万担。同时,社队工副业也有一定的基础,1981年社队企业产值9,62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6%。实行生产责任制一年多来,龙海县农村发生了更加喜人的变化。1981年全县三级经济总收入达20,878万元,比1980年增长13.8%;粮食总产量增加667万斤,增长1.03%;社员人均分配水平152元,增长21.3%。今年春收作物又获大丰收,全县13万亩小麦,平均亩产314斤,比去年每亩增产44斤。农民收入增加后,去年全县新建住房22,733间,平均每个生产队5.5间,社员储蓄存款也比上年增加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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