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附加的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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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振重.农业税附加的使用管理[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2(1):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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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振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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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广平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057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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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税附加是按一定比例随同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一直作为预算外收入,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单独管理,按规定使用。1996年将农业税附加纳入预算管理。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农业税附加方式征收的村提留属村级集体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有两种不同的使用管理办法,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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