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浙江省海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海宁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式走向落实.此次改革通过编制、人员的整体性安排保证了"一队三中心"的设立与运行,但也存在编制几乎被占满,将会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忽略重点、职责权限不清晰、透明度不高等问题.笔者通过对改革样本的分析归纳,并对嘉兴周边长三角城市改革实践进行梳理汇总,提炼出经验启示,为海宁西站的治理、杭海城际铁路交通执法权限分配和"三中心"机构再优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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