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银监分局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的必要条件 |
| |
引用本文: | 顾丽,张杰民.基层银监分局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的必要条件[J].黑龙江金融,2004(12):68-68. |
| |
作者姓名: | 顾丽 张杰民 |
| |
作者单位: | 佳木斯银监分局
(顾丽),佳木斯银监分局(张杰民) |
| |
摘 要: | 一、执法人员牢固的法制观念基层银监分局要履行好监管职责,首先要牢固树立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执法人员是监管工作的执行者,他们所做出的行为代表着一个单位的行为,只有他们具备了法制观念,才能体现出一个单位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水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监管
|
关 键 词: | 执法人员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 代表 法定义务 体现 依法监管 银行监管 监管职责 监管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