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国有企业分离“三供一业”社会职能为准自然实验,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通过分离“三供一业”社会职能,国有企业的创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机制分析发现,分离“三供一业”社会职能通过更多的研发资金投入和更多的研发创新人员以及更高的薪酬契约有效性和更低的代理成本进而提高企业创新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分离“三供一业”社会职能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在企业规模较大、分析师关注度较高、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欠发达地区更强;进一步的经济后果检验表明,分离“三供一业”社会职能通过提高企业创新水平,进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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