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会计监督记录簿 强化会计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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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正阳.建议建立会计监督记录簿 强化会计监督工作[J].交通财会,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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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正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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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昌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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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法》明确规定要建立稽核制度,加强会计监督,一但是多数交通运输企业尚未认真贯彻执行,一般只在财税大检查中查一下。为了建立会计监督责任制,建议在交通运输企业派稽核员负责日常会计监督工作,并建立会计监督记录簿(格式、项目按财税大检查的规定分设),作好日常监督的记录和考核工作。 记录簿所记录的每项监督事项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领导签字,这样既有利于企业领导人了解情况,改进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今后的财税大检查和审计监督。建议建立会计监督记录簿 强化会计监督工作@刘正阳$湖北省宜昌港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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