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喜获“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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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增华.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喜获“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J].中国集体经济,2010(3):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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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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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在福州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社的正确领导下,福州市联合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紧紧围绕联合社中心工作任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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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福州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届三中全会 称号 邓小平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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