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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债券法律制度的重构
引用本文:樊鸿雁,董佰壹.论企业债券法律制度的重构[J].河北企业,2007(5):69-70.
作者姓名:樊鸿雁  董佰壹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经贸大学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课题《资本市场融资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摘    要: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中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债券融资已日益取代了股票筹资,逐渐成为国际直接融资中占统治地位的筹资渠道。而在我国.尽管企业债券的出现比股票早,但企业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金融债券市场相比,其发展仍相对滞后,在市场规模、法制化和市场化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足。

关 键 词:企业债券市场  法律制度  20世纪80年代中期  直接融资渠道  国际资本市场  金融债券市场  股票筹资  融资方式
文章编号:2445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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