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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摘    要:200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将原来适用于外资企业和外国人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及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的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即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包括外资企业、外国人及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the Vehicle and Vessel Tax will be Implemented from Jan. 1st,2007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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