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后设区市的发展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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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丹,黄京山.省直管县后设区市的发展对策[J].中国财政,2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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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丹 黄京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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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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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从2005年起开始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赣州市有八个县列入了试点。此后,改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逐步覆盖至全市17个县(市)。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八个到县,两个不变。即体制基数省直接固定到县;税收返还由省直接计算到县;基金收入分成直接到县,试点县基金收入全部留归自己;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由省直接下达到县;财政结算由省直接办理到县;资金调度由省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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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体制改革 改革试点 区域中心城市 赣州市 转移支付 试点县 市级政府 江西省 财政工作 财政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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