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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的“八到户”——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思考
引用本文:于荣,翟秀春,沈夫钧.辽宁丹东市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的“八到户”——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思考[J].林业经济,2008(9).
作者姓名:于荣  翟秀春  沈夫钧
作者单位:辽宁省丹东市林权改革办公室;
摘    要:林改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四权一责,即明晰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明确和落实管理者和承包者的责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四权一责,关键是做到家庭承包经营的八到户:政策落实到户、方案编制到户、限额分配到户、资金补偿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合同监管到户、咨询服务到户、组织联系到户。

关 键 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家庭承包经营  政策落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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