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实质其实就是证券交易税,从一开始,(证券交易)印花税就没有立法机构的准许和授权,仅凭政府行政部门的政令而套用不同税种的法规来执行;在市场快速发展并可见巨大利益前景之后,中央政府在1994年用个在税收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完全付诸实施的行政决定改换了它的性质。此后又长期不更改它的名称和所依据的法律,并根据政府部门对市场冷热的判断而多次变动税率的高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渐发展壮大,中央政府逐渐加重对证券市场的行政统管理和对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市场收益的关注,在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中,逐步改变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和地方政府的分成比例,使之成为中央政府财政税收收入的重要部分。这也就使得证券交易印花税成为一个法律依据有所缺失的特殊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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