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存货变化与税法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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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庆 胡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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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一、新旧会计准则存货的比较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上.旧准则排除了四项不适用存货准则的内容:(1)因建造合同而形成的在建工程;(2)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3)牲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4)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存货的初始计量。新准则只排除了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在建工程两项内容。新准则适用范围更广。《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明确表示收获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新存货准则规范的存货范围更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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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存货变化 税法 生物资产 农业企业 建造合同 存货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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