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房地产预售制度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的香港,其设立的基础是香港完善的律师和公示制度,以及行业的成熟规范管理。我国大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引入该项制度,其目的是要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提供种融资功能,吸引民众的多样化参与,降低房地产开发资金的进入门槛,从而扩充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容量和层次。另外,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则是希望藉此锁定价格,以消除对不确定购房价格前景的担忧。1994年,全国立法推出商品房预售制度,但只是做了般性的规定,这些年来,主要是由各地方政府制订相关的法规对此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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