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须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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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英太.一户多宅须管制[J].中国土地,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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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英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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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宣威市得禄乡土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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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一户多宅现象日益增多。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村庄用地缺乏统筹规划。由于村内空地未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加之建房没有规划,有的村民见村内不好落实地点,便申请到村庄外建房,建了新房后,老宅基地也不退还集体。还有的村民村内就建了两处或多处住宅,宁可占着不用,也不退还宅基地。对宅基地申批缺乏有效监督。有的村社宅基地申批不公开,讲“人情地”、“关系地”,往往住房困难的农户批不着地,而有住房的申请几处地。法律条文比较宽泛,缺乏可操作手段。《土地管理法》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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