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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RCEP推动中日经贸合作的新思考
作者姓名:施锦芳  李博文
作者单位:1. 东北财经大学东北亚经济研究院;2.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高地与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研究”(20&ZD098);;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人口老龄化下基于日本经验的ICT辅助康养产业发展及在辽宁的应用”(LN2019J23);
摘    要:2020年11月,在新冠肺炎疫情给世界带来巨大挑战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大中日经贸合作不确定性的大背景下,中国、日本、韩国、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国签署了RCEP,这犹如给东亚经济注入强心剂,为世界经济带来新活力。RCEP涉及货物、服务、投资、人员的自由流动等主要内容,具有全面性、先进性、包容性和互惠性等四大特征。RCEP的签署对中日两国经济发展,乃至东亚地区的生产网络和产业链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基于RCEP的条款细则,中日可通过扩大货物贸易并深化东亚生产网络,扩大双向投资并深挖第三方市场,开拓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等举措推动两国经贸合作。RCEP有助于中日两国在中日韩FTA方面早日达成共识并引领制定国际经贸规则、共建亚太命运共同体及参与全球治理。

关 键 词:RCEP  中日经贸合作  国际经贸规则  贸易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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