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代表机构换证工作全面铺开 设立、变更公告成为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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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公布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目前,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换证工作已在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360多个工商登记机关全面铺开。做好代表机构证件换发工作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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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管理条例 换证工作 法定程序 国家工商总局 公告 登记管理工作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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