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非法集资罪名管窥我国公法与私法特性间的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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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杨.由非法集资罪名管窥我国公法与私法特性间的冲突[J].中国市场,2011(5):13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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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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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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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非法集资行为入罪于中国刑法以来,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案例频频见诸媒体报端,数量可观的民营企业家或集资者则在法律和政策的双重高压管控中应声倒下。由于非法集资所呈现的多样性特征,加之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特殊背景,使得对于非法集资的争议从未间断。本文拟以非法集资的罪名争议为引,简要对公法与私法特性间冲突做一分析,并指出过于追求公法的价值而忽视私法价值,将有害于我国金融创新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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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集资罪 私法 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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