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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代司法理念为视角:当前法官思维方式解析
引用本文:邬凡敏,冯一文.以现代司法理念为视角:当前法官思维方式解析[J].宁波经济,2005(11):32-34,47.
作者姓名:邬凡敏  冯一文
作者单位:[1]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院长 [2]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浙江北仑315800
摘    要:以现代司法理念所要求的法官职业化思维为对照,我国当前法官思维方式从静态角度看是行政思维大行其道、政治思维根深蒂固、道德思维习以为常、职业思维日益成长;从动态角度看,正在逐步从传统型的“实质主义思维”向现代型的“形式主义思维”转化。我国法官职业化思维的养成必须与时代步伐相适应。

关 键 词:现代司法理念  法官思维  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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