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度审计监督的作用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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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明玲.会计委派制度审计监督的作用之我见[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7(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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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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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委派制作为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即国家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委派,监督派驻单位的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是目前人们十分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采用会计委派制度能够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会计人员在不受企业行政和经济制约的条件下开展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的理财监督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在国民经济决策中的作用。无论采用企业内部会计制,还是采用企业外部会计制,企业会计的基本职能仍然是会计核算和监督。因此,在会计委派制下仍然需要和加强对会计的审计监督。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一章中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七条的内审监督,第三十一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第三十三条的政府审计监督。这些规定,必须加大力度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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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委派制度 政府审计监督 会计人员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管理制度 国民经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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