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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连连跳”富士康的加班争议
引用本文:张阳.“员工连连跳”富士康的加班争议[J].经济纵横,2010(6):58-60.
作者姓名:张阳
摘    要:本期案例不到半年,富士康接连发生了十几起员工跳楼事件。据了解,富士康公司的普工工资收入由当地最低底薪900元加上每月不定的加班费组成,于是加班费就成了很多工人的寄托。每个月富士康工人都要和厂方签订一份协议,表明他们是自愿加班的。于是在富士康,国家法律规定每月上限36小时的加班就不再是一个问题。签署后,员工的工作情况基本为:"13+1",即干两星期休息一天,在富士康,深夜加班到12点甚至凌晨2点的情况比比皆是。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者  法定工作时间  劳动法  员工  身体健康  加班费  富士  最低工资标准  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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