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第三次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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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伯平.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第三次变革[J].经济问题,1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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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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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晋中地委农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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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土地不仅是“水不枯竭的财富源泉”,土地的权属和使用管理制度还是国家政治制度和特权的重要标志。马克思说,在封建时代,一切军事、政治、司法的权力,都不过是“土地所有叔的属性”。①在分析亚细亚国家的历史时,马克思又说,“在这里,国家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②我国两千二百年以前的孟子也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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