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资审查机制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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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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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93;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贸金融处,海口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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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中欧双边投资博弈模型及关系转变:基于欧盟新规制的研究”(项目编号:20YJCGJW006);2019年上海市哲学规划一般项目“新规制下中国对欧直接投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9JG016-BGJ565)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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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外国投资者收购拥有关键技术的欧洲公司引起了欧盟内部广泛关切。本文从新外资审查框架下的合作机制和权力分配入手,研究欧盟内部权益关系转换。外资审查框架针对成员国国内有无外资审查制度,设计不同合作机制流程来增进欧盟内部信息流动,并赋予欧委会新增权力参与外资监管,提高其与其他成员国的话语权,将东道国置于外部意见的"软约束"下。合作机制的实施也改变了欧盟与成员国间权力分配,欧委会开始主动参与外资监管,将之从法律条文落实至实际行动,成员国外资监管权被分割但自由裁量权增加。新框架对欧盟内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欧盟与成员国利益关系变化上,而各成员国如何理解与具体应用框架则对投资第三国尤其是中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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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资审查 外资监管 中欧投资协定 权力分配 欧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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