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厦门特区国有企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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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凤清.论厦门特区国有企业改革[J].特区经济,1998(7):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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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凤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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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积极而有效地建立和发展企业集团 近年来,厦门特区努力推进国有企业的集团化发展。明确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着重发展工业、经贸、旅游、交通(航空)等10余个集团。这对于投保整体国有经济,促进国有企业尽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以及促进厦门特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无疑是积极有益的。但是,发展企业集团作为厦门特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内容,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企业集团的组建与发展是靠行政推动,还是靠市场导向?通常情况下,企业集团的组建与扩张有两种途径:一是政府直接的行政推动;二是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自行推动。目前厦门特区企业集团的组建与扩张以政府推动居主要地位。诚然,政府的行政推动有其优点,主要是成本低,见效快,与政府宏观调控意愿更加吻合。但政府的行政推动往往以“以强带弱”、“以富带贫”为目的,实际操作中总是把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甚至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强行重组到企业集团内,结果造成企业集团内部矛盾重重,并影响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靠政府的行政推动以实现企业集团的组建、扩张的最大缺陷在于违反市场规律。与此相反,企业根据市场导向原则自行推动集团的组建与扩张,最大的优点在于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具有较浓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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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厦门特区 国有企业 改革 中国 企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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