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融资租赁相关的纳税 |
| |
引用本文: | 郭红彩.浅议融资租赁相关的纳税[J].商业会计,2002(8):32-32. |
| |
作者姓名: | 郭红彩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融资租赁是指当企业需要添置固定资产时,不是以现汇或向金融机构借款购买,而是由租赁公司融资,把租赁来的设备或购入的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选择退租、续租或留购的一种融资方式,它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2000)84号〕对融资租赁的条件规定的较为简单。其中第39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租赁…
|
关 键 词: | 企业 税收征管 纳税申报 营业税 房产税 契税 印花税 融资租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