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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反洗钱体系的探讨
引用本文:李大中,张志军.完善我国反洗钱体系的探讨[J].黑龙江金融,2005(7):6-7.
作者姓名:李大中  张志军
作者单位:人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李大中),人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张志军)
摘    要:各个国家和组织对洗钱的定义有所不同,反洗钱金融特别行动小组(FA T F)对洗钱的定义是:“凡隐匿或掩饰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均属洗钱行为”,简单地讲,洗钱就是将非法所得的收益经过金融系统或非正规的金融渠道(如地下钱庄)多次转换,最终以合法的面貌进入正常的金融和贸易体系这一过程。一、洗钱犯罪的危害洗钱犯罪是一种特殊犯罪,其特殊性表现在:洗钱犯罪既可以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延续,也可以说是有组织犯罪所派生出的一个分枝,它是随着有组织犯罪的规…

关 键 词:反洗钱体系  犯罪行为  规避法律  非法活动  洗钱行为  地下钱庄  金融渠道  金融系统  非法所得  贸易体系  定义  地点  转移  责任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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